一個保外就醫案,好像政府不照著扁家人的「指示」去做,沒讓他在過年前放出來,是有多麼對不起他們似的!

 

         難道我們欠陳水扁的嗎?

 

         有關道德的姑且不談,法律判無罪的也姑且不談,陳水扁因二次金改案和龍潭土地案,三審定讞被判廿年徒刑,是事實吧?

 

 這些錢以家人名義匯到海外,俗稱「海角七億」(事實上僅僅查到的,十七億都不只),是事實吧?陳水扁坐牢,不但是罪有應得,而且利用國家最高領導人的身分犯罪,絕對是罪無可赦。

 但是陳水扁有一絲一毫的悔禍之心嗎?有任何一次承認自己的犯行,承認自己做錯了嗎?他根本不值得我們同情,不值得我們原諒!

         好,今天他身體不好了,說要保外就醫,尤其執政黨選舉大敗,放陳水扁出來的聲音更是響徹雲霄。

 

我就不懂了,執政黨的大敗,是因為他的施政做得太差,悖離了民意,絕對不代表這些聲音是支持陳水扁保外就醫的!今天民進黨把陳水扁這件事看得比天大似的,那我請問,黃任中呢?他當年申請保外就醫,不准,最後死了,你們這些人有說過半句話嗎?

         有人會說,陳水扁健康惡化是事實,保外就醫是人道。很好,總統犯法既然與庶民同罪,那麼犯罪總統保外就醫的待遇和條件自當與庶民同享,沒錯吧?現在在監獄裡的囚犯,肯定有狀況比陳水扁還要差的,是不是一樣比照陳水扁,搞個醫療鑑定團,全數以最急速辦理?倘若不能這樣做到,請問為什麼?因為陳水扁曾經是總統?陳水扁是一個犯了重罪,對不起我們的前總統!其罪愆無可寬宥,更勝一般罪犯十倍!這種混蛋,我們為什麼要給他特權?

 

        整件事裡頭,最有特權心態的,莫過於這個寶貝兒子陳致中。先是129日羅瑩雪以法務部長的身分,居然可以「鼓勵」陳水扁保外就醫一案可以用「抗告」高院,或是重提申請兩種方式進行,這已經是荒天下之大唐,結果律師為求其速,立時抗告,結果被駁回,陳致中不問自家已經享得前所未有的「部長擔任法律顧問」特權,反而「指責」法務部誤導方向,企圖卸責,不知道羅部長在如此媚俗反被打臉之後,心中作何感想?

 

         這回又來了,台中監獄把公文送到矯正署,已經是下午五點五十分,按照流程,矯正署開會核可後,還得將公文送交台中地檢署,由檢察官開出「釋票」。每一個犯人的保外就醫,都必須經過同樣的流程。

 

 一年的最後一天,大家都已經下班,連續假期之後,15日才能開會決定,我實在看不出這些單位有什麼錯,要說有錯,就是那些救扁人士捨「重新申請」而擇「抗告」,弄巧成拙而已。可是陳致中居然向矯正署「喊話」,希望能夠在假期間「加班一下,處理一下」──我真想問:憑什麼?

 

         真的,憑什麼?是我們欠你的嗎?有些人可能刻意忘了,我們可沒忘,陳致中根本是整個犯罪集團的一份子,2009年,陳致中認罪,並且「匯回贓款12.7億」,2012年,陳致中在美國的兩房產被美國司法部查扣,並於2013年拍賣,理由是「美國不容許罪犯從犯罪中獲利」的「洗錢」行為。這樣的陳致中,還敢在這裡大小聲?還好意思施苦肉計說「不知道如何跟阿嬤解釋」?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要形容陳水扁這一家人,只有用「罪無可赦,忝不知恥」來形容──我甚至沒有辦法用「罪有應得」這個成語,因為吳淑珍三個案被判了十九年,一天牢也不用坐;陳幸妤偽證案被判六個月,一天牢也不用坐,趙建銘的台開案,到現在還在更審,一天牢也不用坐;陳致中夫婦偽證案認罪繳贓,可二次金改案還在更審,一天牢也不用坐

 

他們吃香喝辣穿貂皮住豪宅開名車,今天連陳水扁快要放出來了,居然還說沒錢繳保釋金!你說這家人不是無恥到極點是什麼?

 

         「善惡終有報,天道本輪迴,不信抬頭看,蒼天饒過誰?」我們台灣人決不欠你們什麼,也絕對不是陳致中說的什麼「陳水扁保外就醫是全民的期盼」。

 

 到今天,你們全家人沒有一個誠誠懇懇的承認自己犯了罪,向全國老百姓道歉認錯,真以為台灣人都是傻子,天底下沒有是非了嗎?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ven の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